為避免誤用
陸製廠牌資通訊設備,與避免個人私接等危害資安之情事,凡資通訊連網設備連接本校有線網路時,須進行通報與申請,申請前請先詳閱以下說明:
- 不開放含NAT、路由功能設備(例:無線路由器、wifi分享器)設備申請。
- 不開放陸製廠牌資通訊連網設備申請。
- 設備超過60天未於校內開啟連線(以系統偵測為主),則需重新進行申請。
- 請勿自行移動設備位置、更改設備IP或相關網路設定,以免造成系統判定錯誤。
- 網路異常流量者將限制網路連線存取。
- 提出申請後,需1至2個工作天進行設定。
- 如有任何問題請洽資訊服務組,分機8167、8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