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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圖處公告】校園遠端連線管理機制

  • 依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院臺護字第1100165761號函規定,本校為加強遠端存取連線安全,遠端存取採「原則禁止、例外允許」方式辦理,且開放遠端存取期間原則以短天期為限,請全校教職員生配合辦理。
  • 依資通安全管理法施行細則第4條及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附表十中有關遠端存取相關規定辦理,並建立及落實管理機制,本校遠端存取連線服務(如遠端桌面(RDP)、SSHTeamViewerAnyDeskChrome Remote Desktop ...等軟體),防護措施如下說明:
    1. 開放遠端存取期間原則以短天期為限,於結束遠端存取期間後,應確實關閉網路連線。
    2. 本校教職員生遠端服務需求,須先行使用VPN軟體連線後,再使用遠端桌面(RDP)軟體進行連線。(VPN操作說明)
    3. 各單位委外廠商如有遠端存取連線需求,須先填寫「防火牆連線服務異動申請單,依程序辦理申請 :
      1. 委外廠商進行遠端維護資通系統時,來源端為使用固定IP者,可申請遠端桌面(RDP)、SSH連線,連線維護時段原則於上班時間內(07:30~18:00)進行維護。
      2. 遠端連線/遙控軟體(TeamViewerAnyDeskChrome Remote Desktop)禁止使用;如有特殊需求者,請事先與資圖處聯繫。
      3. 上述開放遠端存取期間原則以短天期為限,且不得使用大陸廠牌軟體與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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