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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DF政府文件標準格式」推動事宜,惠請各單位配合辦理。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8年6月20日臺教資(五)字第1080090563號函辦理,配合事項如下:

  1. 政府流通檔案及電子公文附件,如為可編輯者,應採用ODF文件格式不可編輯者,可採用PDF格式
  2. 請勿以商用編輯軟體(如微軟Office軟體,含Word、Excel、PowerPoint、……等)另存方式產出ODF格式之文件,避免造成文件排版不一致或無法開啟情形;建議採用數位發部的ODF文件應用工具或LibreOffice等編輯軟體開啟商用格式文件,再另存為ODF格式。例如:舊有檔案為Word檔(副檔名.docx)時,請用國發會LibreOffice編輯軟體開啟該檔後,再另存成ODF格式。

二、相關ODF介紹、檔案格式對應、軟體下載、線上教學資源、常見問題等,可參考宜蘭縣政府網頁 https://www.e-land.gov.tw/cp.aspx?n=6C006CFCB0058BAF

三、如有問題可洽資圖處資訊組鄭佩純(分機8168)詢問。

【下載】 LibreOffice 軟體

【下載】 數位發展部ODF文件應用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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